各区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各申请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审批效能,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以下简称“两公一法”律师)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宁省司法厅关于优化公职律师 公司律师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审批流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就“两公一法”律师工作证颁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申请受理周期
全市范围内“两公一法”律师工作证颁发工作实行“随时申请、即时受理、法定时限内办结”,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随时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与流程
(一)申请公职律师
https://zwfw.dl.gov.cn/dlPortal/item/toDetails/59391fdd-0b0f-43c3-957f-ad8615069288
并填写《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信息表》(附件4)
(二)申请公司律师
https://zwfw.dl.gov.cn/dlPortal/item/toDetails/d8446ebf-9b8f-4ab1-bc08-2c34e7aba5b6
并填写《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信息表》(附件4)
(三)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https://zwfw.dl.gov.cn/dlPortal/item/toDetails/d11c90a9-f635-4009-b708-b3e0cf57888c
并填写《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信息表》(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登记表中需要填写日期之处不得为空;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简历,填写什么时间段(时间精确到月)具体从事什么法律工作。
(二)登记表格式要严格按照模板不得修改。
(三)《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信息表》(附件4)中人员情况需与审批登记表一致,姓名中间一定不要有空格,身份证号需用文本格式。填写后发送至邮箱sq65850175@163.com。
(四)根据工作人员要求,提交2寸蓝底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执业机构名称。
(五)各区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各申请单位需严格履行初审责任,网上申报材料需清晰规范,要件齐全,制成PDF格式文件上传。审批发证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协调沟通解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梦
电话:65850176 65850175
附件:1.公职律师审批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