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十二批《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第23号、第24号)印发给你们,供各单位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参考,避免在今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
大连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7日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