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至27日,由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局局长徐峥、一级调研员葛永君组成的辽宁省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验收工作组来我市开展中心建设成果验收及调研指导。工作组分别对庄河市社区矫正中心进行了验收,对甘井子区、普兰店区社区矫正中心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全面指导,对我市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整体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彦敏同志陪同验收及调研。
在庄河验收现场,工作组对照省司法厅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和考评办法,对庄河市社区矫正中心的外观标识、功能区布局、功能室建设、设施配备、机制完善、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验收,听取了庄河市局关于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汇报,了解了大连市局对工作开展的部署、指导、协调情况,与大连市、庄河市局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工作组对庄河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对市县两级有关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经过严格打分考评,工作组最后宣布,庄河市社区矫正中心达到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通过省级验收。至此,我市首家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在庄河市诞生,标志着我市县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大连市司法局以推动社区矫正改革发展为主线,以强化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和规范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功能作用,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指导调研、统筹谋划布局,坚持同向发力、注重作用发挥等具体举措,不断推进我市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取得新成绩。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按照省厅工作要求,深入基层内部,加强工作指导,针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存在的具体问题,调动全市有利资源,切实帮助基层推进中心达标创建工作。同时围绕“搭建平台、完善功能、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引导各中心进一步完善功能设置,全面推进中心运行,确保中心在规范执法活动、增强管教效能、提升专业水平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