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通知》(辽司通〔2023〕102号)要求,经各单位初选,拟推荐大连市普兰店区法律援助中心等4个集体为先进集体候选对象,王颖等5人为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一、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一)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1个)
大连市普兰店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1人)
栾承昊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普通管理岗八级
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一)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3个)
1.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2.大连科华司法鉴定中心
3.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
(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4人)
1.王 颖 大连市甘井子区司法局椒金山司法所所长(椒金山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负责人)
2.肖 平 辽宁天姞方律师事务所主任
3.马晓婧 大连市公证处公证员
4.王海霞 大连中山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如发现上述拟推荐对象有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大连市司法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线索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411-83766322
大连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