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的规定和省司法厅的通知精神,大连市司法局将开始受理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和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申请材料合格,未持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各类律师执业证书。
二、申请方式:
1.申请人在“大连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事项申请网上办理。网上申请材料需清晰规范,要件齐全并标明页号或制作成PDF格式文件上传。
2.现场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档案需调入辽宁)、身份证原件、两寸蓝底照片一张(背面标明姓名、单位)、信息表电子版(人名间不可有空格、身份证号用文本格式填写,资格证号务必准确)和加盖印章的单位公函(内容符合登记表要求)。
三、申请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4月15日;
2.地点:大连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市司法局窗口)。
四.其他要求
1、如申请单位涉及多人,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指定人员统一收集、提交申请材料。
2、各申请单位需严格履行审查责任,确保与《公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相一致。
3.相关表格请登陆“大连司法行政网”或“大连司法”公众号下载。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傑 联系电话:65850175 65850176
大连市司法局
2022年3月16日
附件:附件一公职律师审批登记表.doc
附件四2022年度秋季两公一法律师执业信息表模板.xls
附件三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登记表.doc
附件二公司律师审批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