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效率,规范和统一市县两级政府备案审查标准,依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全文进行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至大连市司法局行政法与备案审查处。
电子邮箱:dlsfjxzlfc@163.com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大连市司法局行
政立法与备案审查处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征求意见稿)
2.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大连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1日
附件: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征求意见稿)公示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