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市生态环境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条例(草案)》及起草说明在大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连市司法局网站全文发布。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5月13日前反馈至市司法局。
电子邮箱:dlsfjxzlfc@163.com。
信函地址:中山区延安路16号 市司法局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处收。
附件:
关于《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