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市城市管理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条例(草案)》及起草说明在大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连市司法局网站全文公布。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4月3日前反馈至市司法局。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dlsfjlfc@163.com;信函请寄至:中山区延安路16号 市司法局立法处收。
大连市司法局
2020年3月4日
附件:
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及起草说明公开征求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