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努力为市民提供优质、满意的医疗服务,根据市政府2020年制定规章工作计划,现将《大连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及修订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网站,关注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查阅,于2020年12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lsfjxzlf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市司法局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处(邮政编码:116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大连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大连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