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司发〔2019〕2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省司法厅确认,现将《大连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大连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大连市司法局
2019 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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