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座谈会,听取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劲松、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处负责同志及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等10余人参加了座谈。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制定《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是全面落实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对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座谈中,与会人员踊跃发言,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现状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办法的程序要求和具体内容,提出了具体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意见建议。杨劲松副局长听取发言后表示,市司法局将认真予以研究,吸纳与会人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最后,对有关单位和部门长期以来对我市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支持和配合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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